东越闽中有庸岭,高数十里,其十北隰中有大蛇,长七八丈,大十余围。土俗常惧。东冶罪尉及故城长吏,多有死者。祭以牛羊,故不得祸。或与人梦,或下谕巫祝,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。罪尉、令、长并共患之。然气厉不息。共请求人家生婢子,兼有罪家女养之。至八月朝祭,送蛇穴口,蛇出吞啮之。累年如此,巳用九女。
尔时预复募索,未得其女。将乐县李诞,家有六女,无男。其小女名寄,应募欲行。父母不听。寄曰:“父母无相,惟生六女,无有一男,虽有如无。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,既不能供养,徒费衣食,生无所益,不如早死。卖寄之身,可得少钱,以供父母,岂不善耶!”父母慈怜,终不听去。寄自潜行,不可禁止。
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。至八月朝,便诣庙中坐,怀剑将犬。先将数石米餈,用蜜麨灌之,以置穴口。蛇便出,头大如囷,目如二尺镜,闻餈香气,先啖食之。寄便放犬,犬就啮咋,寄从后斫得数创。疮痛急,蛇因踊出,至庭而死。寄入视穴,得九女髑髅,悉举出,咤言曰:“汝曹怯弱,为蛇所食,甚可哀愍!”于是寄乃缓步而归。
越王闻之,聘寄女为后,指其父为将乐令,母及姊皆有赏赐。自是东冶无复妖邪之物。其歌谣至今存焉。
译文
东越的闽中地区有一座庸岭,山高几十里,岭西北山洞里有一条大蛇,七八丈长,十几围粗.当地人常常害怕它。东冶郡都尉及属县的县吏也有不少被它伤害死的。于是人们用牛羊去祭祀,但照样得不到保佑。大蛇有时候托梦给人,也有时下告巫祝,说是要吃十二三岁的女孩子。都尉和县官都为这件事大伤脑筋。可是大蛇妖气造成的灾害并不因此停息。大家一起寻找家生女婢和犯罪人家的女孩,先把她养着,等八月初祭期一到,就把她送到大蛇洞口。大蛇一出洞就吞吃了小女孩。接连好多年都是这样,已经断送了九个小女孩的生命。
这一年,大家又在预先寻求招募祭蛇用的小女孩,还没有找到合适的。将乐县李诞家里有六个
本文描写穷苦少女李寄斩蛇除害的事迹,热情赞颂其不畏凶暴,敢于斗争、善于斗争的大智大勇,同时也暴露了封建官吏的懦怯无能、草菅人命。
故事情节虽较简单却很完整,叙事也井然有序。首先交代故事发生的地点、主要事件,展开矛盾。闽中庸岭,有大蛇为害,郡县官吏束手无策,还听从大蛇的意旨,残忍地以童女祭蛇。累年已用九女,蛇害依然。其次,写将乐少女李寄不顾父母反对,挺身而出,主动应募。再次,写李寄斩蛇的经过。她事先“告请好剑及咋蛇犬”,做好周密安排、充分准备,表明她不信邪,不畏凶残,对即将到来的拼斗胸有成竹。届时她“诣庙中坐,怀剑将犬”,沉着应对。又“先将数石米糍,用蜜麨灌之,以置穴口
旧说太古之时,有大人远征,家无余人,唯有一女。牡马一匹,女亲养之。穷居幽处,思念其父,乃戏马曰:“尔能为我迎得父还,吾将嫁汝。”马既承此言,乃绝缰而去。径至父所。父见马,惊喜,因取而乘之。马望所自来,悲鸣不已。父曰:“此马无事如此,我家得无有故乎?”亟乘以归。
为畜生有非常之情,故厚加刍养。马不肯食。每见女出入,辄喜怒奋击。如此非一。父怪之,密以问女,女具以告父:“必为是故。”父曰:“勿言。恐辱家门。且莫出入。”于是伏弩射杀之。暴皮于庭。
父行,女以邻女于皮所戏,以足蹙之曰:“汝是畜生,而欲取人为妇耶!招此屠剥,如何自苦!”言未及竟,马皮蹶然而起,卷女以行。邻女忙怕,不敢救之。走告其父。父还求索,已出失之。
后经数日,得于大树枝间,女及马皮,尽化为蚕,而绩于树上。其(上尔下虫)纶理厚大,异于常蚕。邻妇取而养之。其收数倍。因名其树曰桑。桑者,丧也。由斯百姓竞种之,今世所养是也。《搜神记》